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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字铸成错,勾践剑遭遇麻烦


      
      
       日前,国内多家媒体竞相报道了一则消息:越王勾践剑“克隆”成功。孰料一剑挑起千层浪,围绕能否“克隆”等问题,各方人士“舌战”正酣。
      
       珍藏勾践剑的湖北省博物馆馆长陈中行首先站出来发难。他说,未经允许随意复制国家一级文物越王勾践剑,是一种极不正常的违法行为,必须矫正视听,以避免引起混乱。
      
       这位馆长认为,根据国家文物局1998年8月20日发布施行的《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文物复制是指依照文物的体量、形制、纹饰、质地等,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复制与原文物相同的制品的活动。文物复制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文物复制。一级文物的复制,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文物局批准。未经批准,国家文物收藏或保管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和部门,以及任何个人提供文物复制样品、模具和技术资料。
      
       随即,陈中行发表了三点看法:迄今为止,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文物越王勾践剑的惟一收藏单位,湖北省博物馆没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复制越王勾践剑所需的样品、模具和技术资料,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复制越王勾践剑;文物复制应严格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迄今为止,湖北省博物馆没有复制一柄越王勾践剑,原因是该剑太珍贵了,某些机构和组织未与湖北省博物馆进行任何沟通,就大规模“克隆”2000多柄越王勾践剑,进行牟利活动,是极不正常的,湖北省博物馆将对此高度关注,并将保留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此论一出,一些媒体旋即“火上浇油”。有的称,“克隆剑无异于一起特大假冒伪劣事件,涉嫌违法”;有的在采访了公安部门后称:“克隆剑属于管制刀具,应该在查处之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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