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中国西部重庆市的巫山县。
年 代: 公元前4400年~公元前3300年。
发掘年代: 1925年至今。
简
介:
大溪遗址位于长江瞿塘峡南侧,1959~1975年曾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发掘,总发掘面积达570平方米,共清理墓葬208座。此后在长江中游及其支流的沿岸也发现有同类型的文化遗存,所以考古学界将其统称为"大溪文化"。大溪遗址处于母系氏族公社的全盛期至父系氏族公社的萌芽期阶段。遗址内发现有为数众多的房址、墓葬等遗迹,并出土了大量的文化遗物。根据这些出土遗物证实,大溪文化与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都是新石器时期不同类型的重要文化遗存,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交流影响的因素。
意
义: 大溪遗址是大溪文化的命名地,它是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首次发现。它的发现为探索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面貌,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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