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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地名含义及建县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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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于11月10日正式建县,以波斯喀木为治所。辖4庄53个村,定为三等县,隶属于喀什噶尔道。
民国30年1941年,新疆省民政厅决定对全疆县局以下的政权组织进行改革,实行区村制,依省府训令,泽普县将原属4个庄改划为4个区。隶属喀什行政区。
民国31年1942年,泽普县改隶莎车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建立的泽普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在原辖区的基础上,将全县划为4个区、23个乡,56个行政村。
1956年,莎车专区撤销,泽普县改隶喀什专区。
稿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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