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东部,形成三面环水的地形。北与郧西县的天河口隔江相望,现隶属于郧县五峰乡肖家河村管辖,海拔 165 — 220 米 。
乔家院墓地发现于 1958 年,由于该地属砂金矿地,历年来在此淘金不绝,自 20 世纪 70 年代至今共有数十批青铜器在此面世。其中,除 2 批分别被十堰市博物馆和郧县博物馆收藏外,其余皆流失。十堰市博物馆和郧县博物馆在此征集的青铜器上大多有铭文,经考证,分属于古申国和唐国器。由于该墓群大部属淹没区,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工前,湖北省文物部门在此进行了地面调查,并将此地规划为重点发掘区域。
经过半年多的考古勘探和发掘,确证这里是一处重要、且分布密集的古墓群。在本次工作中,考古工作者根据勘探所显示的信息,有选择地先试掘了 4 座春秋中型墓葬,皆为土坑竖穴墓,长 5 . 35 — 6 . 5 、宽 4 . 7 — 5 . 35 、深 3 — 4 . 1 米 。尽管棺椁已朽,但其棺椁朽痕都极为清楚,从棺椁朽痕判定,全都为椁分 3 室 ( 头箱、边箱和棺室 ) 的一棺一椁墓葬。这是首次在鄂西北经科学发掘的高规格的春秋墓葬,对研究鄂西北地区春秋墓葬的葬制与葬俗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本次发掘的墓葬都有随葬品且都以随葬青铜器为主,青铜器可分为青铜礼器、青铜兵器、青铜工具和青铜服饰器。每座墓葬的青铜礼器的组合一般为鼎 2 、缶 2 、簋 2 、盥缶 1 、盏 1 、盘 1 、匝 1 、勺 1 、匕 1 。除青铜器外,还见有陶器、玉器、骨器和石器。墓葬共编 99 个器物号,共出 13} 件,其中青铜器 71 件。在整个青铜器中,成组青铜礼器 36 件。其他青铜器 35 件。余皆为玉石器、骨器和陶器。这是迄今为止在鄂西北地区首次批量发现不同质地的春秋器物群。
经初步观察,少数青铜器上再次发现有铭文,对研究青铜器的国属及物主有重要意义。过去在乔家院墓地曾采集过 2 批铜器,且都有铭文,其国属涉及到古申国和古唐国。本次科学发掘再次发现青铜器上有铭文,必将推动这一区域的青铜器的分国研究。
更为重要的是,本次发掘的墓葬普遍发现有殉人葬俗,每墓殉一人,墓主与殉人在墓葬中的排列有着明显的尊卑和主从关系,殉人大多横置于墓主的足部,大多无随葬品,棺内无朱砂。殉葬是奴隶社会的旧有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的春秋时期尽管还有所发现,但其墓葬的级别都比较高。目前楚地已发掘有殉人的墓葬有鄂城百子畈 5 号墓、长沙浏城桥 1 号墓、固始白狮子地 1 号墓和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前 2 例皆为战国时期,后 2 例属春秋时期。本次所见殉人墓是继淅川下寺楚墓发掘后,在楚地的楚墓中所见比较集中的又一春秋楚国的殉人墓地,对研究春秋人殉制度有着重大的学术价值。
郧县乔家院古属麇国地,约当在春秋中期为楚所灭。本次所见器物形制与年代都比较确定,文化因素明确。从器物的形制、花纹与风格与已发掘的、当阳赵家湖、襄阳山湾、社会的旧有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的春秋时期尽管还有所发现,但其墓葬的级别都比较高。目前楚地已发掘有殉人的墓葬有鄂城百子畈 5 号墓、长沙浏城桥 1 号墓、固始白狮子地 1 号墓和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前 2 例皆为战国时期,后 2 例属春秋时期。本次所见殉人墓是继淅川下寺楚墓发掘后,在楚地的楚墓中所见比较集中的又一春秋楚国的殉人墓地,对研究春秋人殉制度有着重大的学术价值。
郧县乔家院古属麇国地,约当在春秋中期为楚所灭。本次所见器物形制与年代都比较确定,文化因素明确。从器物的形制、花纹与风格与已发掘的当阳赵家湖、襄阳山湾、麻城李家湾、淅川下寺春秋楚墓所出的青铜器大多相似和相同,可确认为应是一批春秋中晚期的楚墓。这里所见楚墓,应是楚灭麇后楚人人主麇地后的楚墓,乔家院所见楚墓对研究楚文化的西进旅程及楚麇关系无疑至关重要。
来源:中国文物报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