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文化和仰韶时代晚期遗存,其中以新石器时代遗存为主,尤以仰韶时代晚期遗存最为丰富。
F10
祭祀遗存(猪下颌骨坑H160和H165)
仰韶时代晚期遗存遍布整个发掘区,发现有房址、灰坑、祭祀坑、沟等遗迹。房址是本次发掘最为重要的发现。房址均为地面式建筑,有圆形和长方形之分,长方形的房子有单间、双间、多(套)间之分。房址一般保存较差,多数仅剩基槽。大型多间房屋共发现三座,为F4、F10、F16,每座房屋的建筑面积均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中F16建筑面积达200余平方米。这三座房屋基址均位于遗址的西部,相距不远,F10居南,F4在F10西北约3.5米,F16在F10东北约5米,基址走向基本一致。F10是其中保存稍好的房址,共有四间组成,平面布局略呈“田”字形,每间大小不等,东南间最大,室内面积达30多平方米(以基槽内侧计算),西北间保存有高约0.3米的墙体,墙体厚约0.25米,是取用当地的一种灰白色生土堆筑而成,内外两侧均抹有一层厚约1厘米的细泥,并经火烘烤成红色,墙下有深1米多的宽大基槽。F8是一座双间式房屋,虽然墙体已无存,但室内垫土范围清楚,可以看出整座房屋分为南北两间。南间铺垫有料礓碎块,火塘位于房间中部稍偏西北,火塘面抹有特殊的建筑材料,较为坚硬,四周有规整的围埂。北间没有铺垫料礓碎块,房间的中部也有一火塘,结构和南间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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