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九龙村广厦城小区玉龙公园内,此地原名王家大山,临靠长江,处于长江曲流的凸岸,为长江的第五级阶地。早在1985年,地方文物部门曾在九龙坡一带地表采集到石制品,2009年,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三峡古人类研究所为了查明石制品的原生层位,对其进行了广泛而系统的调查研究,并在玉龙公园内东侧一自然砾石层剖面上采集到有人工打击的石制品,为了进一步查证其石制品的属性、埋藏产状等文化和地质内涵,随后在2010年底对该遗址进行了正式发掘,发掘面积56平方米。此次发掘共获得石器172件(其中采集27件,出土145件)。能够判别的石器类型主要包括石核、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和手镐等。
该遗址位于长江的第五级阶地,阶地面海拔329米,距长江水面垂直高差约160米。阶地沉积之总体岩性为砾石、砂、棕色粘土或砂质粘土。依发掘剖面自上而下可区分为七个自然层:第一层以棕色粘土为主,砂及砾石次之;第二层至第七层,以砾石为主,夹有沙层,粘土含量较少。各层的砾石成分均为石英班岩、砂岩、变质岩、流纹班岩和泥石等,其磨园度均佳,泥质胶结,性软。一至七层总厚度近20米。发掘出土的石制品,除第四层无记录外,其余各层均有发现,尤以第一、二、三层的出土物较多。值得关注的是,百余件石制品的表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风化磨蚀现象,风化磨蚀程度较重的器物,打击点或疤痕都模糊不清。凡通体风化磨蚀的石制品,其成因类型,多数是经甲地搬运而来,故表面磨损严重。但是,有一些石制品的一侧常常保存着清晰可辨的人工打击痕迹,形成这种自然现象的机理,很可能是此类器物是使用者就地遗弃的,也就是说,河水未对其底部的痕迹冲蚀或风化,故保存了这个部分的原始状态。换言之,这种性质的石器,应视其为原地堆积埋藏的,而不是从甲地经河水搬运至乙地堆积埋藏的。因此,玉龙公园遗址出土的石制品,除了由甲地搬运来的外,还有相当部分是远古人类在此话动而遗留下来的原生态产物。
该遗址的石制品原料属于就地取材,而且石制品的原料较为单一,有明显倾向性,基本为石英斑岩。器型多为砍砸器,少量石核、刮削器、尖状器和手镐等。石制品个体大小组合以大型和中型为主,少量小型和巨型。石制品加工主要是块状毛坯,少有片状毛坯,对毛坯的原始形态改变较少,锤击法剥片和修理,加工方式较为简单,正向加工居多,少量交互加工和错向加工。从石制品组合和加工技术来看,体现出很强的实用性和权宜性特点。
玉龙公园遗址年代据沈玉昌等人研究记载,从王家大山砾石层的位置与岩相观察,很可能与长江下游的雨花台砾石层和宜都红花套砾石层相当,其时代属于第四纪初期。据袁宝印和黄慰文先生初步分析,玉龙公园旧石器遗址与马王场旧石器遗址位置和海拔高程接近,同属于第五级阶地,时代相同。而且该遗址的网纹红土层位可与广西百色盆地的网纹红土地层对比,人工石制品的基本性质也类似于百色旧石器,石器组合也符合南方旧石器时代早期的特征,推测其年代应与百色的旧石器相当,即为距今约70~8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玉龙公园石制品的绝对年代测定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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