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船坪遗址[注: 遗址是指人类活动的遗迹,属于考古学概念。遗址的特点表现为不完整的残存物,具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很多史前遗址、远古遗址多深埋地表以下。]
龙船坪遗址位于托口盆地西部,隶属于托口镇三里村21组。遗址位于沅江左[注: 江左乡-江左乡位于伊川县城东24公里的橡子岭南,北临偃师市,东临登封市,西和吕店乡接壤,南与半坡乡相连,总面积78.31平方公里,全乡辖35个行政村,81个自然村,279个村民组,总人口5.1万人。]岸一级阶地,大部分已被砖瓦厂取土破坏,现存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本次发掘紧俟取土断[注: 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坎布方12个,共发掘300平方米(图一)。
图一 龙船坪遗址发掘探方全景
该遗址系1985年第二次文物普查发现的。普查资料把遗址堆积分上、下两层,分别为新石器时代[注: 新石器时代(Neolithic Period)指以使用磨制石器为标志的人类物质文化发展阶段。年代大约从1万年前开始,结束时间从距今5000多年至2000多年不等。]和旧石器时代。通过本次发掘,我们对遗址堆积有了新的认识。堆积共分七层(图二)。第3层为明代人工填筑形成的堆积,第4、5层为宋元时期。其中,第5层包含物丰富,为典型宋代遗存,而且该下还发现了大量遗迹打破其下地层,有的还打破生土。第6、7层为新石器时代堆积,包含物不如宋代遗存丰富。
图二 龙船坪遗址T7西壁地层堆积
宋代遗存,遗迹主要有墓葬、灰坑、大量柱洞以及形状各异的灰沟,遗物主要为各类硬釉陶、青瓷及大量石制品(图三至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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