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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缅甸公民等级和尚一等

    在缅甸工作期间,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儿——缅甸的男女权利不太平等。缅甸社会把人分成五等:和尚是一等公民,男人是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是四等公民。在这样一个所有人都有名无姓的国家里,凡事几乎都要以男性为主,对女子的要求却很严格。

      缅甸男女 有名无姓

      缅甸人不论男女,都是有名无姓,他们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一个称呼,以便表示性别、长幼、社会地位和官职的区别。缅甸女人的通称是“玛”,意思是姐妹。不论已婚或未婚,年龄较大或受人尊敬的妇女都可称“杜”,意思是姑姑或阿姨。成年、幼年或少年男子的名字前,往往加“貌”,意思即自谦为“弟弟”。对长官或长辈的男子,其名前往往加“吴”,意思即敬称对方为“叔叔”、“伯伯”。对平辈或年轻的男子,名前往往加“郭”,意思即称对方为“兄”。

      “三等”公民 独有“岗包”权利

      缅甸女子结婚后,仍然用自己的名字。虽然缅甸妇女在名字上比西方妇女有地位,但她们在实际生活中付出的汗水却远比男人多。特别在缅甸广大农村地区,男人在家是典型的“三等”公民:等天亮、等吃饭、等睡觉。他们除了喝茶、聊天,或在家照看孩子,平日很少去干农活。非但如此,一天的劳作结束后,洗澡却是男人优先,女人在后。就算出家,缅甸男女也是不平等的。因为男人出家当和尚可以还俗,还俗后可以酒照喝,肉照吃,媳妇照娶,而女人一旦出家当了尼姑,则终生不能还俗,必须伺候佛祖一辈子。

      在缅甸,常见到男人头上扎裹着素色的薄纱或丝巾,头巾要留有一角,垂到右耳,缅甸人称这种裹头素色巾为“岗包”,这绝对是男人的权利,女子是不能扎“岗包”,否则别人会把你当人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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