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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民俗北京烟花将开禁

    他们一致认为,禁放令让过年没了“年味儿”。朝阳区百子湾附近一个厂区的住户小张坦率地告诉记者,今年过年,他和几个铁哥们儿一起凑了近千元,偷偷买了不少烟花爆竹,大年三十的夜里放了个痛快。而过这场瘾并没有瞒着家人和街坊邻居,小张的母亲说:“过年就得有个年味儿,不放点烟花爆竹,怎么算是过年呢?”

      “没法禁”,这是部分市民的看法。“根本就禁不了,你看看那些卖烟花爆竹的,生意有多火?”在一家政府机关上班的陈小姐说。今年的大年夜,他们全家也买了一些烟花爆竹,偷偷摸摸地放。她告诉记者,隔壁家的小孩还买了礼花弹,一个个有柚子那么大,放的时候得用专门的铁筒作为发射器,还要用砖头等重物压好,虽然看起来挺危险,但整个大院的住户都乐呵呵地跑出来瞧个新鲜。

      尽管今年春节,北京的烟花燃放点从过去的32个扩大到52个,但家住在钱粮胡同的任大爷却把这称作“隔靴挠痒”。他说,批准的燃放点基本上分布在郊区县各度假村和空旷地带,对他们这些年纪大、腿脚不灵便的老年人来说,大年夜里为了听声爆竹响,顶着寒风、专门乘一两个小时赶到郊区,根本就行不通。“过年就是图一个乐呵,不放爆竹冷冷清清的,这年是越过越没意思了。”任大爷和街坊无可奈何地说。

      而一些从解禁区来的人对此也深有体会。在一家媒体工作的李先生老家在青岛,他告诉记者,按照规矩,过年时全家人吃饭必须要放一串爆竹,而且家家户户还争着看谁家的鞭炮声最响,持续时间最长,就表示这一年运势最好。“也就是图个吉利。”他笑着解释,“我倒不是真的相信,但过年能放一串爆竹,感觉的确是不一样。”

      反对者同样大有人在且言之凿凿

      “最好别解禁,解禁了就没法弄。”和大多数市民不同,北京市九中的谢老师明确地表示了反对。谢老师告诉记者,她到过一些没有禁放令的地方,过年的几天,常常遇到一些人不分场合地乱放爆竹,有的甚至故意恶作剧,点燃爆竹就往马路上扔。“城市里不适合放烟花爆竹,人口太集中,谁能保证管得了、管得好?”

      住在北新桥附近的陈大爷也持相同看法。他说,以前的空地多、人少,点个爆竹问题还不大,现在大多数人都搬进楼房住了,一个小区就那么一点地方,况且家家户户门挨着门,万一有点闪失,谁家也逃不了,太危险。

      开出租车的王先生想法更实际,一听到解禁,他便斩钉截铁地说:“绝对不行,解禁以后你放我也放,想什么时候放就什么时候放,那让人还怎么休息?”

      安全与污染是“解禁”的两大难题

      事实上,北京市的《禁放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处罚力度并不弱,执法部门的检查也相当严格。按照规定,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城八区被列为禁放区,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个人处100元至500元罚款。但近年来的执法过程中,滑坡现象依然出现。

      1993年除夕之夜,政协委员的张开逊在北京同仁医院眼科急诊室,只见走廊里的长椅上坐满了人,情景触目惊心。“医院里是伤者的呻吟和家属的哭泣,而楼外轰然炸响的鞭炮声却不绝于耳。”张开逊说,尽管医院配备了两套治疗班子救治由于爆竹造成的伤员,可人手仍然相当紧张。节日期间,仅在这家医院,就有8个人被摘除了眼球。

      在当年的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代表们就审议通过《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可以说,实行-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广大市民的安全,但来自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的统计数字表明,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2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对各进京路口的查控力度,共查获违禁案件72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47%;处理806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20%;收缴销售价值314万余元的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0%。

      从腊月三十下午5时至正月初五下午3时,全市共接报火警818起,其中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282起,占火灾总数的34.5%,是去年同期的两倍还多。其中仅除夕夜,全市就接报火灾报警444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情172起,这三个数字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

      从市卫生局统计数据来看,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到28家重点医院救治的有307人,其中禁放区75人,占24.4%;非禁放区232人,占75.6%。在非禁放区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4人死亡,比去年翻了一倍。

      一旦解禁,如何保证市民的安全,成为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最大难题。“最主要的还是要保证烟花爆竹的质量,质量不过关,解不解禁都一样危险。”市民毛小姐说。

      而一些常年放烟花爆竹的人也告诉记者,他们感觉这几年的烟花爆竹似乎杀伤力越来越强。“以前的爆竹蹦得没多高,现在随便放一个就震天响,跟上战场似的,小孩没人看着,瞎放,的确危险。”

      “放爆竹”成为坚守传统文化的表现?

      和广大市民过把瘾的心态不同,一些民俗学家和社会学家把目光投向了中国民俗文化的坚守问题上。记者查阅了资料,发现放鞭炮的习俗来源于古人的迷信,古人认为鬼神给人带来灾祸,因而要想方设法避鬼、驱鬼以保平安,用火点燃竹子时发出“毕剥”的响声就是驱鬼的方法之一。在一些民间传说里,放鞭炮则是为了吓跑“年”这种怪物。

      无论起源自哪里,中国春节放鞭炮的习俗,从南朝梁算起至今也有1600多年的历史。这样一种延续千年的习俗突然遭到禁止,民众的心理能否承受,并心甘情愿地执行,成为“-派”和“解禁派”争论的焦点。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博士生导师白振声教授认为,春节文化和所有文化一样,是由人们创造而又为人类自身服务的,随着人类需要而变化。如果某些环节失去了原有的功能,且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合拍,就会被逐渐淘汰。但是,燃放爆竹毕竟承载着中华民族千年的历史文化,从我们的祖先放鞭炮驱鬼,到营造节日气氛,延续至今,民俗生命力非常强,很难用一个命令或一个地方法规将其改变。

      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在西方强势文明大举入侵的今天,“洋节”大行其道,而传统节日却节节败退,我们自己就应该检讨。中国人自己的节日为什么没有外国节日来得火爆?究其原因,除了文明“融合”这个大道理之外,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自己的节日越来越没有自己的特色了,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们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也就具有了某种文化坚守的意味。

      “禁放”改为“限放”后能走多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颁布之初也曾经被叫好。实行“禁放”的第二年,根据统计,1994年除夕夜在烟花爆竹禁放区没有发现一起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医院也没有接到一例燃放烟花爆竹而炸伤眼睛的患者。然而,一令禁放,时隔数年却引来重重矛盾,在今年北京市的“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注意到这一点,提出修改《禁放规定》的,建议将“禁放”改为“限放”。

      代表们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一方面有安全、污染环境、卫生等诸多危害,但另一方面,也有传统习俗、文化积淀的根据,立法者在立法、修改立法和废止立法时应当全面和充分考虑的问题,不能走极端。

      有人认为,北京完全可以吸收一下其他城市的经验。比如青岛,在该市人大代表2003年提出“鞭炮由全面禁放到限放”的提议后,有关部门就通过报纸、网络、信函、社会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而后对原有的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做出修改,明确规定在春节期间的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而西安市在今年春节则实行了限放,规定除了加油站、天然气站、文物古迹、学校等20种场所,春节期间,市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但在春节以外的时间禁止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法制办获悉,虽然目前对北京是否解禁还没有定论,但他们也希望通过多种渠道倾听不同意见,尽量兼顾多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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