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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花鼓的三种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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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
我国戏剧的形式和种类极其丰富,都是传统文化的结晶,大多有过辉煌的过去。但时移俗易,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人们文化生活需求的改变,大部分如今已风光不再,除了有国粹之称的京剧尚可支撑,其他的剧种大都徘徊在生存的边沿。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连续三期推出戏剧专题,力求从一些细小的角度去怀念或表达一种对戏剧应有的感情。
“它表达的就是老百姓最真实的生活细节。”湖南省文艺研究所的老研究员文忆萱老人这样评价她钻研了大半辈子的花鼓戏。但斗转星移,曾经红极一时的花鼓戏,如今已风光不在,文老太太不禁一阵唏嘘:“不同时代的花鼓人唱着各自不同的花鼓人生,真正是人生如戏啊。”
花鼓戏形成于清代,流行于湘中、湘东和洞庭湖区,是土生土长的地方小剧种。清光绪年间,“湘中岁首有所谓灯戏者,初出两伶,各执骨牌二面,对立而舞,各尽其态”。“灯戏”乃指花灯、地花鼓一类的歌舞演唱形式。花鼓戏就是在这种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吸收劳动山歌、走场牌子和戏曲音乐发展起来的。
最初由歌舞形式的地花鼓发展为较有故事情节的对子花鼓,其后发展为“三小戏”(小旦、小生、小丑),逐渐具有戏剧性质,为草台班演出阶段;后来吸收其他剧种的腔调、伴奏和表演等艺术表现手法成为戏曲剧种。花鼓戏的产生和形成都在民间,极具群众性,而不像某些剧种那样,先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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