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唐代之“法难”与元代之“焚经”
唐朝是道教的鼎盛时期,其所以能高涨,很大的原因在于道教与唐室皇权的结合,成为了皇族宗教。在统治者的扶持之下,得到在社会上、*上的优越地位,既能与势力强大的佛教相抗衡,又恃势扩张了教团。但唐代在对待宗教的态度上是开明的,并不独宠一教,而是佛教、道教兼容,两教都是统治者对臣民进行封建教化、维护社会秩序的精神手段和支柱。唐代的佛教和道教,从表面看都得到自由发展,臻于繁荣;而实际均被统治者所控制和操纵,从不曾摆脱帝王的掌握,亦不曾脱离在皇权控制下的*与经济。所谓佛道斗争,在唐代也只是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教团势力发展的情况下,由统治者所导演出的“宗教”事件,或者说是统治者利用矛盾,使之向有利于皇权方向发展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因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统治者都只是利用宗教以维护其统治,这是他们最根本的利益所在,也是他们对待宗教及其教团势力的态度的根本原则。统治者绝不会允许任何一个社会集团、任何一种社会势力发展到有脶和威胁皇权及皇族利益的地步;如果出现了那种皇家感到不愉快的情势,帝王就必然要加以抑制。社会一切集团与势力之命运,概莫能外。
在唐代,最突出、最激烈的佛道斗争事件是唐武宗李炎(公元841—846年在位)会昌五年(公元845年)的“灭佛”事件,也就是佛教徒所愤慨的“会昌法难”。历来有的学者将这一事件的发生,归罪于当时的道士赵归真、邓元起、刘玄靖之乘宠毁佛,归罪于李炎之崇信道教。其实不然,武宗“灭佛”,并非偶然事件,主因不在于宗教信仰上的矛盾,而在于佛教僧侣集团势力与财产过大,与皇家的利益发生了矛盾。一直存在的佛道之间的矛盾,处于极次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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