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庄子》到《南华真经》
《庄子》一书,编定于西汉初期。《汉书·艺文志》著录《庄子》五十二篇,才存者三十三篇,计《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相传《内篇》为庄子撰,《外篇》等为其弟子及后来道家所作。《庄子》在汉成帝时(公元前32—前7年)严君平(名遵)著《老子指归》开始以“老”“庄”并提之前,似乎它在社会的影响十分微弱。西汉道家学派的人只重“黄帝”、“老子”之学,而不重“庄子”之学,未见有人为之作注以阐扬,便是明证。《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说,严遵“依老子、严周(庄周)之旨,著书十万余言”,这是史籍中“老”“庄”并提之始。扬雄少时曾从严遵游学,是严遵的学生,扬雄与《汉书》编撰者班因的伯父班嗣是朋友,班固《汉书·叙传》说:“(班嗣)虽修儒学,然贵老严(庄)之术”。这是史籍中“老庄”联称的开始。到后汉安帝时(公元107—125在位)校书郎中经学大师马融(公元79—166年)于东观典校秘书,他在注《老子》、《淮南子》中乃稍留意于《庄子》。这说明《庄子》之学在东汉才开始在社会流传。严遵为从事卜筮之方士,故最早留意《庄子》的正是“道士”的前辈人“方士”。
《庄子》之不显行于西汉武帝之前,《史记·老庄申韩列传》已略有道及,说《庄子》中的《渔父》、《盗跖》、《{月去}箧》“诋{讠此}孔子之徒”、“剽剥儒墨”,“空语无事”、“洸洋自恣”,故不为当时所重。纵观两汉四百多年,《庄子》的社会价值差不多都是这样。但是,到魏晋时期,《庄子》的社会声誉便猛然上升起来。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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