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唐代的著名诗人,据史书记载,在他坎坷的一生中曾三次卖药以度生计的经历。
第一次卖药是在当时的京都长安,公元746年-755年,诗人35-44岁期间来到长安想一施*抑负,遭受奸相打击,未中科举,使诗人*仁途,致使生活困苦,过着“饥饿动即向一旬,敝衣何啻悬百结”的艰难生活,以“卖药都市,寄食友朋” 在京城度日。
第二次卖药是在甘肃,安史之乱之年,诗人48岁,那年杜甫携带家小由洛阳经华州、天水到成县,奔波经年,一路上他目睹人民生活疾苦,达官贵人花天酒地,创伤了有的《三史》、《三别》。诗人在生活艰难之际,又操起采药、制药、卖药的旧业,“晒药能无妇,应门亦有儿”,赖以谋生。
第三次卖药是在长沙,公元770年。那时诗人59岁,老年人的杜甫生活更加凄惨,漂泊在长沙、衡阳、潭州、彬洲等地,究得无处安身,有时只得晚上在船中度突,白天上集摆摊卖药,以维持生计。就在这年冬天,伟大诗人杜甫因贫病交加,客死于由长沙至岳阳的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