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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德”内容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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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德”内容的探讨
自庄晚芳先生提出“茶德”以后,对其内容,众说纷纭,莫衷一
是。这一方面反映大家对“茶德”概念及其对我国茶文化建设重要性
的认同,也表明“茶德”讨论尚处初期阶段,有待进一步深化。
“茶德”内容的探讨,包括确定“茶德”基本规范和诠释基本规
范涵义两个方面。对基本规范,主要有如下几种意见:一是庄晚芳先
生的“廉、美、和、敬”;二是程启坤、姚国坤先生的“理、敬、清
、融”;三是张琳先生的“敬、清、和、美”;四是邢湘臣先生的“
敬、俭、和、乐”;五是程良斌先生的“和、敬、廉、健”;六是欧
阳勋先生的“清、和、俭、冶、健”。对基本规范涵义的诠释,亦歧
义纷呈,允不在此介绍。笔者认为,造成分歧的原因之一,是“茶德
”内容的探讨无可供依凭的统一原则。因此,明确茶德内容的探讨原
则很有必要。笔者试提出如下四个方面:1.“茶德”内容应反映茶性
的特点茶是茶文化的物质核心,它的自然本性(茶性),对茶文化的
基本特质产生决定性影响。正如酒性的浓烈,决定了“豪爽、热烈”
为“酒德”内容一样,茶的自然本性,如俭朴、精清、中和的特质,
以及解腻、去烦、轻身、提神、解毒、致和的生理功效,应是我们确
立“茶德”内容的基石。
哲学价值论和文化符号论均支持上述观点。从价值论角度看,茶
的价值,产生于茶的自然本性与人的需要的契合,所以,人们所获品
茶价值感,固然反映人性特点,但茶性亦是决定因素。从文化符号论
角度看,品茶精神体验,产生于人们对“茶刺激”(如茶的色、香、
味和饮茶生理感受)的符号解释,此过程虽离不开人的符号系统状况
,但亦离不开“茶刺激”本身的特点。例如,人们不能用“热烈、豪
放”解释茶的精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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