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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饮食习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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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食必酒肉;中等人家每逢初一、十五即吃肉,叫“打牙祭”;贫家肉食较少,间有担柴卖草割肉回家食用者。杀猪过年为传统习俗。除灾荒之年,即使贫雇农家,亦大部分杀猪过年。解放后,杀年猪的乡俗更盛,除暂时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外,其余年份,特别是近几年来,超过任何历史时期。据协税乡枣林村第七村民组和南山喜神坝乡新建村树林塝组调查,1985年春节时杀年猪户数在91%左右。猪肉大都自己食用,春节食用一部分,其余熏成腊肉,留作平常食用。熏腊肉向为普遍乡俗。肉的吃法上,南山吃肉风格特殊,肉块很大,称做“木梳肉”、“杠子肉”。碑坝与南海等地待客,席上少不了“盖碗肉”,肉片比大碗口的直径还长,两端搭在碗边上,食之确能解馋,表示主人诚心敦厚。平川人家讲究细作,不切大块肉。
惯于粗粮巧作,向有多种乡土食品。
(《南郑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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