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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旧时葬仪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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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十里乡俗不同。葬俗同样,因地而略有小异,且具有时代的变异性。长安旧时
丧葬之俗大致有如下几个程序:一、停尸;二、报丧,请执事及乐人(吹鼓手);三、举哀
吊孝(吊唁),堪舆定穴;四、出期服单,入殓;五、奠祭;六、迎魂烘穴;七、献祭,赞
陵;八、佛师演道场,请抬头儿;九、出柩;十、安葬;十一、谢祭。
以上程序大致集中三日之内务必完成,不避风雨。自古以来,人们对父母、老人的归丧
是严肃而悲哀的。孔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长安旧时葬礼是传统儒家文化的集
中反映,也明显可看到佛教与道教文化色彩,而三者(儒释道)兼收并蓄。
死者咽气之后,按其地位、身份而决定停尸的地方,如正寝、偏庭,是有严格区别的。
它主要是分清嫡庶、正偏以正其名分,所谓名正言顺事成之谓。一般情况均为寿终正寝,但
也有死者不得入正庭者。在封建礼教约束下,非正常死亡或违犯族规及大逆不道者均不得在
正寝停尸并设奠。据说竟有在后头(即厕所,长安旧时称厕所为后头)设奠的,这显然是极
度的蔑视和污辱了。停尸后,面部蒙以陌钱纸或白帕,以示死者愧对子孙后代,愧对先祖。
其实只是遮盖死者的面部而已。
然后由死者亲属及族人长者及执事决定报丧的范围,并一一作具体安排,派人前往报知
。执事总管、族人、家属三者即商议,决定散孝的范围和请吹鼓手(分大吹、小吹)及挖墓
人及道士堪舆者——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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