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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民间婚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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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亲路上
民国前,男女婚事,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约”而定,本人没有自主权,婚姻多属买卖性质。婚姻过程一般为择亲、提亲、订亲、商话、嫁娶、婚礼等程序。
旧时,男女自13岁起,父母便托人给儿女挑选对象,了解对方家庭根本(一般往上推三辈祖宗亲路,有无狐臭者、外地人、吹鼓手、轿夫和拉驴公子等),门风(一般指一家人为人处世情况,若外界影响不好,称其人气不正)、光景(主指钱、粮、家产)、人品(泛指一家人的品格,主指所择对象的品貌)、八字(指所择对象出生年、月、日、时是否“犯月”相克)等情况。若门当户对,即约请一合适的中间人(即媒人)说合提亲。期间,男女均不知其中缘由,更不曾会面。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提亲,即使女方家长相中的,也是通过媒人示意男方家长向女方提亲。此时,媒人扮演主角,对方家长领会来意后,通过亲戚朋友侧面了解其根本、门风、光景、人品、八字等情况,视其合适与否,拿出主意,通过媒人传话,媒人发现是小妨碍,必用三寸不烂之舌来说合。经媒人说合,双方家长认可,选吉日(一般为双月双日)举行订亲仪式。一般县北在男方家举行,县南在女方家举行,由男方拿出烟酒喝订亲酒,后媒人根据提前与双方家长分别议定的钱物而宣布“彩礼”及订亲衣物,并由男方家长把钱物一一交予媒人,再由媒人交予女方家长。女方也通过媒人送男方(即新女婿)鞋袜及裤带,民间称鞋为“稳根鞋”,裤带为“长命带”,以示婚姻关系能稳固、长久。男女双方到结婚年龄,男方准备结婚迎亲,由媒人传话,在结婚前几个月与双方家长商定婚嫁日期、新娘衣物及迎亲仪式等事宜,后双方均按协议筹备婚嫁之需。
嫁娶在民间,男家称“引(迎)媳妇”,女家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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