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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选举问题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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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5日)
今年全边区的普选,西北局除同意边区政府所颁发的各项选举法令训令指示责成各级党切实执行外,尚有以下的几项指示。
(一)今年的普选,对外是要以新民主主义的具体事实与民主实质,去揭发与对抗国民党独裁与玩弄假民主的把戏,以影响和推动全国的民主运动。对边区内部,则是要从民主运动中教育干部,识别干部,教育人民,团结人民,以达到改造各级政府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增进人民福利,更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因此各级党必须把这一问题,当作当前最中心工作之一。
(二)对选举工作的方针,是根据人民是主人,政府工作人员是勤务员的观点,放手发动群众,放手发扬民主,让老百姓大胆的批评政府人员,检查政府工作及提供各该地兴利除弊的意见,经大家讨论写成应兴应革的几条事项,经大会通过,作为各该地今后生产建设与保卫边区等共同奋斗的目标。同时根据检查工作的结果,在选举中应淘汰不能代表人民利益不能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人员,选举确能代表人民利益能为人民服务的人员到各级政府机关中来,以便把政府工作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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