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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复员工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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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25日)
一、在抗战时期,为了保证抗战胜利与保卫边区,有足够数量的军队与脱离生产的工作人员是完全必要的。但在今天为了迎接和平建设新阶段的艰巨任务,需要我们在组织形式上有所改变,对全体人员有新的分工。因此,除留必要脱离生产的工作人员与部队外,应动员相当数量的党政军人员,复员到各个生产建设的岗位上去。这不仅为了减轻民负与解决财政困难,而且主要的是为了增加一批生产力量和真正深入群众的带头者,并使一切机关精干有力更能做好工作,使边区继续巩固发展成为全国的模范地区。因此,必须紧缩机关与裁减在今天已经不必要或不急需之部门和人员,使党政军各级机关精干灵活,更能提高工作效率。重新调剂工作人员,配备强的干部到中下层去,以加强乡村工作。规定各级党政军民学人员及马匹之编制,并禁止任何机关以后擅自增添一人一马。
二、根据中央指示(三个月内党政军民人员复员三分之一),决定赶5月底边区政党军民学必须复员1.5万余人(地方党政民学8000人,银行贸易系统500人,军队7000人)。对这些复员人员,由政府与军队系统分别组织复员委员会,指导所属系统各机关进行复员工作。对复员人员处理办法应是:家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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