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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秧歌(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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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秧歌”是我国汉族主要民间舞蹈秧歌的代表性流派之一。它长期流传在陕北高原的广大地区,又叫“闹秧歌”、“闹社火”、“闹红火”。从广义上讲是陕北春节一切民间文艺活动的总称,狭义则指秧歌队在广场进行的集体歌舞表演。
陕北秧歌主要分布在榆林地区的南部和延安地区的北部,以榆林地区的绥德、佳县、米脂、清涧、子洲、吴堡等县和延安地区的子长;延川、志丹、吴旗、安塞、延安、甘泉等县最为活跃。
陕北包括榆林、延安两个地区的二十五个县(市),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历史上曾是群雄争霸、兵家必争的边陲要塞。据《榆林府志》记载,陕北“地亦穷险”、“崇尚气力”、“以畜牧和射猎为先”、“民风土习皆有北方刚勇之气”。由于地理环境复杂,偏僻荒凉,长期处于贫瘠落后的状态,生产发展缓慢,交通闭塞,很少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正因如此,才为陕北秧歌及其它民间艺术仍能保持较为古朴的风貌和形态创造了独特的条件。使陕北秧歌做为表达人们愿望和精神寄托的一种文化形态,得以较为完整地世代相传下来。
陕北秧歌是群众自娱性广场歌舞,多在每年春节和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后活动、以庆佳节,欢度新春。它具有很广泛的群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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