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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干”古传习新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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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干”,是盛行于我国北方许多农村的一种古老的民间习俗,但源于何时,原始的讲究出于何意,后来的演变有什么内涵和外延,却是众说纷纭,一时让人摸不着头脑。因此,研究和考证它,挖掘并整理它,有益于更加了解我们的民族文化,有利于我们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让这一传统习俗的积极意义,激励我们不断的开拓进取。
“燎干”又称“炼干”和“跳平火”。在我国北方多数农村,每年的正月三十日,家家门前都要柴火高垒,待到傍晚时分,各家先后点燃门前的柴火,顿时烈焰腾空,照得全村通明。这时,男女青年,你来我往,从火堆上纷纷跳过,真是龙腾虎跃、生动活泼。老年人和小孩子们,则在一旁围观,喝彩鼓励,其场面真是热闹非凡,尉为壮观。
整个“燎干”活动全过程所用的时间,以所堆放的柴火燃尽为止,一般约十至二十分钟。别看这一活动时间不长,但从开始准备到最后结束,还有着不少的名堂哩。这些名堂,各地略有差异,但大体相同。至今白水,长安等地此俗仍然传袭。白水县以洛河以北的仓颉庙所在地史官乡和杜康沟西北的大杨乡尤为典型。正月三十这天午饭过后,妇女和孩童们的任务是清扫家室院落,将春节期间燃落于房前屋后大门口的鞭炮纸屑扫至于家门口,将大门两侧的春联逐一揭下,置于门口的垃圾堆上。青年人的任务是饭后去采集柴火。柴火一般取之于房前屋后或村外的蒿草,或秋季作物的禾秆。他们将采集来的柴火捆成数小捆,或者捆成一大捆,背回并堆放在自家门口清扫出的垃圾上,这时准备工作方才宣告就绪。黄昏后的点火仪式,亦有讲究。讲究之一是点燃柴火前全家人都要簇拥在大门口,将春节期间所剩余的鞭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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