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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访三秦民间艺术保护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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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的基础上,建立起民间艺术展览馆或陈列室。宝鸡的文化工作者在对12个县区180多个乡镇的民间艺术进行普查、搜集和整理后,不仅建立了拥有500余种近万件藏品的大型民间艺术展览室,还对“百花帐”等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珍品进行了及时的抢救与保护。目前,全省已有20个县乡被文化部授予“民间艺术之乡”称号,23个县乡被省政府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最近启动的陕西省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省领导亲自挂帅,省政府对各县市地方领导及文化主管部门提出了建机构、选试点、拨经费、出政策、定规划等实施工程的具体要求。同时,省财政还拨款一百万元作为保护工程的专项资金。所有这些,更使全省的民间艺术保护有了切实的保障。
为深入寻访陕西民间艺术保护的要领,我们参观了洛川、安塞、延安等县市的民间艺术陈列室,并了解到新时期陕北民间艺术保护的一条新路———产业运作。
随着传统农耕生产方式的改变,陕北农村妇女近年来创作手工艺术的热情十分高涨。在传统审美需求不断提高和文化市场不断趋向成熟的今天,陕北的剪纸、刺绣、布玩具、木版年画等民间艺术品的制作、生产与销售,已经成为当地主要的文化产业。这种态势不仅在陕北,在宝鸡、凤翔、户县、澄城等地,民间艺术品的产业运作也十分红火。不少县乡为此成立了文化公司,民间艺人接到的订单从国内到国外,有的艺人还开通个人网站进行交易。户县农民画家潘晓玲,每年在网上销售的作品收入能达20余万元。
良好的产业运作,为民间艺术的创作、生产与传承,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其获得的社会影响力和创作动力,更是远远大于经济效益。陕西户县农民画家曾坦言:“是市场不断调整着我们的创作理念,激发着我们的创新意识。”的确,出自劳动人民之手的民间艺术,只有被人民大众广为接受,才能彰显其时代的魅力,才能真正回归民间。工业社会为民间艺术的规模化生产与复制提供了条件,市场经济又为批量生产的民间艺术品创造了广为流传的机会。当一种民间艺术品能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在文化市场占有一定份额时,毫无疑问,这种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和大众效应也得到了体现。而这一切,恰恰是文化产业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发展过程中所应发挥的作用。正如靳之林先生认为的那样:文化产业不仅能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与传承,更是推动与发展民间艺术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科学的论证与指导、实事求是的创作与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结束了陕西之行,民间艺术在三秦大地的勃勃生机令人久久难忘,但在难忘的记忆之中,最值得回味的,还是陕西民间艺术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带给人们的许多新思考。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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