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8月31日报道,张德宝,现年55岁,硕士研究生毕业,原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总经理级干部,曾任中国银行(香港)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办公室总经理。
在刘金宝所犯贪污罪中,有600多万港元发生于2000年1月到2002年9月。其间,刘金宝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主任、中银香港总裁,张德宝则一路跟随,并分得贪污款100多万港元。刘金宝每次私分账外资金时,或是与朱赤、丁燕生、张德宝三人开会“密谋”,或是单独“指使”张德宝进行。张作为“操盘手”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然后根据“决议”执行商定的分配方案。
法庭举证质证时公开出示了张德宝部分日记内容。张一直认为刘金宝私自决定大量分配账外资金是“非常不合适的”,而且他觉得迟早会事发,所以内心一直充满恐惧。
2001年9月4日,张写道:“我反正是上了这条贼船,总有一天要吃官司。虽然明知不对,但也无奈。如果有一天东窗事发,我会上交这些不该拿的钱。”
2001年9月20日的日记:“其实我现在是害怕拿钱,多拿一分钱,多一分错。要那么多钱干吗?平安最重要。但又不能不要,他想用此拉拢我,如我一拒绝,麻烦就大了。”
张德宝的恐惧一方面来自私分数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每次领取现金都是由他签字,而在刘金宝要求他毁掉原始账单时,他就更加害怕了。所以,他开始背着刘金宝保存了部分单据和复印件。
嗣后正是这些单据和日记,让刘金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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