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作为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专门为这件事情向委员们讲话致歉。
他说:“各位委员,有一件事向大家说明一下。今天报纸上登载的××××文件,是个未定稿,是新华社把未定稿播发了,今天新华社将发更正,重新播发定稿。”我听到这里,心里直跳,心想这下子漏子都捅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上去了。
只听尚昆同志接着说:“这件事不怨记者李尚志,责任在我,是我一时疏忽,把一份未定稿交给他发的,责任由我来负,大家不要批评记者。”听到这里,我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按照新华社的规定,记者要对自己采写和拿到要播发的文稿负全责,我没有核对好文件,责任当然是我的。会后,我走到尚昆同志跟前,心里很难受,说:“尚昆同志,实在对不起,由于我的过错,使您老人家跟着作检讨……”
尚昆同志平和地递了支“三五”烟给我,笑着说:“咱们发错了,改了不就行了吗?今后我们再细心一些也就是啦!”他特别安慰我说:“你们当记者的也很辛苦,很不容易,一面听会,一面写稿子,文件又那么多,出点纰漏也在所难免。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今后相信我们会更加细心的。”
“不过也好”,尚昆同志还说:“明天报纸把定稿登了出来,大家会把它与未定稿仔细比较,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么修改的,可以看出委员们认真负责的精神哩。”
尚昆同志的谈笑,并未减轻我内心的愧疚。当我告辞时,尚昆同志特别关照说:“回去给你们穆青社长捎个话,这次差错责任由我来负责,就说是我的意见,请他不要过多地责怪记者。新华社每天发那么多稿子,出点纰漏可以理解,发生了差错就更正,工作更细心点也就是啦。”
二十二年来,每有机会我就向人讲这个故事,因为不仅这次差错使我难忘,更使我终生难忘的是杨尚昆同志那种理解记者、支持记者、保护记者的精神!(《新闻记者》李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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