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上,钟德标提供的“版本”是这样的:
1986年底,钟德标夫妇决定在罗定市区上瑶塘自建一栋楼房。1987年春节过后,他的老父亲在很短的时间里分两次给了他人民币77万元现金,一次40万元,一次37万元。这些钱都是10元面值的,一扎扎捆好,放在两个装棉被的布袋里,袋口用小麻绳绑住。
钱拿来后,钟德标一直没用,而是放在父亲的床底下。1988年,父亲去世,钟德标便将这笔巨款放到母亲的床下。
1994年,钟德标的母亲在临终前把他叫到身边,说:“儿子,在我住的房间里有一个樟木箱,里面有钱,是留给你的,这件事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说完,母亲撒手西归。经清点,箱子里共有人民币170万元!同时,在母亲房间的其它地方,他还找到了母亲生前留下的3万多元零散钱。这样算下来,父母在世时共给他留下了250多万元人民币的“遗产”。
细心的办案人员指出,钟德标说父亲给他的77万元“遗产”面值都是10元,那么,77万元钱的“体积”应该很大,拿这些钱出去花肯定很“扎眼”,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这笔钱是在什么地方花出去的?又有谁能证明?钟德标一下子怔住了,对这个问题他显然没有思想准备。但他很快就将自己的“传奇小说”推向了高潮。他说:“我使用时觉得面额都是10元的,面额太小,就两次去罗定东风塘,找街上的人换大面额的人民币。”办案人员问他为什么不去银行兑换。钟德标回答:“因为有时候出差赶时间,在街上换方便。”他还说,上街换钱这事,都是他一个人去的。具体是哪一年、什么时间换的,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据有关部门调查,钟德标的父亲是罗定黎少镇机械厂的一名普通职工,母亲是农民。钟有两个哥哥,大哥在老家务农,二哥是工人,已退休,一个姐姐在家务农……钟家所有人的经济状况都不好。钟德标贫寒的父母,他们又是从哪里给当市委书记的儿子凭空“变出”几百万“遗产”?钟德标向办案人员谈到:“母亲告诉我,在我父亲去世后,有一回,有一位黄先生到家里来看望她。临走时放下一包钱,要我妈妈好好保重身体。黄走后,我妈打开包看到里边有二三十万元人民币。她说黄先生是我父亲的好朋友,黄先生每次到罗定都会给她钱。”办案人员问:“黄先生是谁?他的全名叫什么?是做什么的?”钟德标想了一下,说:“母亲临终前,她告诉我,黄先生叫黄彩麟,是香港人,我父亲的好朋友,人很好。听说他的祖籍在罗定,是香港罗定同乡会会长。
1996年我到香港招商,才见到了黄先生。”办案人员希望钟德标能把“黄彩麟老先生”的联系方式提供出来。钟德标低下头,然后长叹一口气,语气沉重地说:“听说黄先生3年前就去世了。”线索又被掐断了。
尽管钟德标编造了如此多的谎言,但是法律是不容戏弄的。2004年12月27日,广州铁路运输中院对钟德标涉嫌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公开判决:判处钟德标有期徒刑16年;查封、扣押在案的钟德标受贿和非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钟德标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宝梅摘自《人间》第9期作者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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