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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私合营后 荣毅仁提出阶级矛盾非对抗的观点

     

      1956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荣毅仁向中央提出“公私合营之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还是非对抗性的”,并希望马列主义学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能够多多在理论上给以指导和帮助。

      荣毅仁提出的这个问题,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也有一些人为他捏了一把汗。这件事也惊动了毛泽东主席。当时,毛主席还风趣地说:“你这人倒蛮会用脑子、提问题的。”次年的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对此问题作了权威性的回答:“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既缺资金、设备,又缺人才。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荣毅仁,在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现状,对原草案中规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高于百分之五十”这一条提出:在外方投资比例上可以只定下限,不定上限。他建议可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这样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吸引海外资本。叶剑英委员长对此非常重视,报告了邓小平,立即得到邓小平的肯定。

      (摘自11月25日《中国老年报》作者志菲)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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