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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征税拓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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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例如开矿、冶金、煮盐,酿酒,其他的行业也要抽营业税。最厉害的是财产税,不管是动产或不动产,概由业主报价照抽。如果报得不实,一经他人告密,就会充公,告密的人可获重赏。正是这些严厉的税收手段,为汉帝国的国防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保障。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向充分享受了休养生息政策的商贾们,开征我国最早的“车船税”。凡不是官吏、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北边骑士者,有轺车(马车)一辆纳税120钱,商人一辆纳税240钱,船五丈以上,一条纳税120钱。车船作为商贾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无法藏匿逃税,未费力气便征集了大量税收。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又向商贾开征财产税——“缗钱税”。要求他们向官府如实呈报财产,经验收后,按率征税。商人财产每2000钱征一算(120钱),手工业者财产4000钱征一算。同时,又向高利贷者开征利息税——“贳(赊)贷税”,按其本金,每2000钱征税一算,并对隐瞒财产偷税者进行没收其全部财产的严惩。通过这些措施所征收和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国家得到了丰厚的收入。 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针对战马损耗严重,急需补充的实际,开征牲畜税——“马口钱”。开始按产驹数1/10征马,后改为直接征钱,补足军费。太初四年(前101年),结束汉初以来关梁开放的免税政策,征收关税,供守关吏卒之用,减轻国库负担。另外,还临时增加田赋和人头税。田30亩按100亩征收租税;对儿童征收的“口赋”,由20钱增至23钱;对-征收的“算赋”,由40钱增至120钱。
汉武帝以其雄才大略,筹措了雄厚的资金,最终打败匈奴,攻占南越、东越(广东、广西),建立了“东西9302里,南北13368里”(《汉书·地理志》),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西汉帝国。随着战争的结束这些临时性税收政策也先后废止。 (旁白):汉武帝拓疆域,征税收聚财力;
南征北战万里,成就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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