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雷颐
给中国妇女带来巨大痛苦的缠足究竟起于何时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有南北朝说,也有五代南唐说,总之在南宋年间已积习成俗,到清末已有千年之久了。
最早公开宣扬“戒缠足”的,是美国传教士林乐知(Allen,Young John)主编的《万国公报》。仅从1875年到1878年,该报就发表了多篇文章,力劝女性不要缠足,并以近代生理学、骨科学知识讲解缠足对人身体的危害。其中有文章特别指出缠足对下层劳动妇女尤其有害,因为富家女“无奔走劳瘁之忧”,而贫家妇女则要担负繁重的家务、生产劳动。这些文章,在社会上开始产生一些影响。1877年,厦门一教会牧师在教民中创立“戒缠足会”,这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倡导、并不缠足的组织。但由于是外国人组织,并只限于教民,所以此会社会影响有限。
1882年,北上赶考的康有为路过上海购买大量“西学”书报,《万国公报》中有关缠足的文章使他深受启发,回乡后即开始戒缠足活动。1895年,一位英商之妻立德夫人(Little,Archibald)联合一些在华的西方妇女在上海设立“天足会”,并很快就发展成为一个在各地建立分会的全国性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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