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还有一份遗诏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祯的遗诏。之所以说这份遗诏非常特殊,是和别的遗诏相比,有许多不同:它虽然是崇祯自己写的,却是他上吊*前写的;它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笔墨写成的,而是崇祯咬破手指,以指当笔,用自己的鲜血写成的。这份遗诏的发布对象也很特别: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后事,而是专门留给对手李自成看的。当然,更独特的还是它的内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明通鉴》第九十卷)这哪里像一份遗诏,好像是一份自责自悔书,是一份哀告和埋怨信。
这份遗诏写于农历1644年3月19日凌晨,地点是煤山寿皇亭上。从两天前李自成的农民军开始围攻北京城以来,崇祯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有合过眼。17日晚上,他是在“内外诸臣误我!误我!”的通宵叹息和埋怨中度过的;18日夜间,农民军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趋于崩溃的崇祯在连杀了几位嫔妃和亲人后曾试图出逃,努力失败后,便亲自在前殿鸣钟召集百官,可是钟声响了许久也没有一个人前来,彻底失望了的他,只好与太监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寿皇亭,向这个世界作最后的告别。寿皇亭是新近才落成的一个亭子,是崇祯操练宫内士兵之处,可如今却成了他要去见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时天已破晓,东方露出了鱼肚色,山穷水尽、万念俱灰的崇祯跌坐在亭子里,欲哭无泪。但他实在不甘心就这样默默地告别这个世界。他有满腹的话要对这个世界诉说。于是脱下绛*的龙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愤然留下了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