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是唐山大地震30周年祭日。随着这个日子的临近,缅怀死难者和颂扬军民抗震救灾精神的活动和文章明显地多了起来。“地震死亡人数为什么三年后才报道?”这个多年来为群众议论、受到不少文章诘问和批评的话题,再次被提出来。
作为写那篇“迟到新闻”的记者,我觉得有责任利用唐山地震30周年的机会把那条消息如何发出的真相告诉人们,也希望政府部门和新闻从业的后来者们通过这个典型实例认真总结教训,进一步改进重大自然灾害类事件的新闻发布。
1979年11月17日-22日在大连召开全国地震会商会议暨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我是应邀参加会议报道的新华社记者。最后一天的会议向与会的地震专家们通报了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我感到,这正是全国和全世界等待已久的重大新闻,必须千方百计报道出去。我抓紧时间很快写好“1976年唐山地震死亡24万多人”稿件,送给大会秘书长(国家地震局科研处处长)审核。为了说服他同意发这篇稿件,我陈述了几条理由:一、唐山大地震已过去三年多,伤亡人数至今没公布,中国人关心,外国人也关心,再不公布将更加被动;二、由于一直没有公布官方的伤亡人数,国内外有很多猜测和谣言,如香港报纸就曾报过唐山地震死亡人数超过70万等,与其让猜测和谣言满天飞,不如正式公布真实情况;三、这次会议是个好机会,新闻是从地震会议上获悉的,报道出去比较自然,不需要官方在事隔几年后向外界特别宣布。我的道理基本上说服了秘书长,但他有点犹豫,问“稿件一定要今天发吗?”我看得出,他是想把稿件带回北京请示更高的负责人。我说,一定要今天发,因为新闻讲时效,不能发“昨日”新闻或几天后新闻。我还补充说,这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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