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今天看来是如此不可思议,在当时却似乎显得豪情万丈。1976年,中国依然处于极左思潮泛滥成灾的“文革”时代,当时许多人认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大国,别的国家发生灾害,我们要发扬国际主义精神,援助他们;而我们自己受灾,就要自力更生,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向世界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这样一种社会和-思潮之下,接受国际救灾援助无异于放弃自力更生的原则,乃至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向西方示弱。
1980~1981
事隔短短四年,人们的思想就起了变化。1980年,中国遭遇“南涝北旱”灾害,面临严峻挑战。这一年夏季,华北、东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严重的伏旱。与此同时,南方的长江流域多处洪水滔天。多个省份的数百万受灾群众焦急地等待着救援物资的到来。
情势逼人,外事部门首先意识到争取国际救灾援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1月,中国政府告知联合国,河北和湖北正分别遭遇严重的旱灾和水灾,数百万民众正处于饥荒之中。这一消息在当时的国内报道并不占有显著位置,甚至被许多人所忽略。但外电敏锐地捕捉到这个信息,并迅速做出评论。《泰晤士报》一语点破这一外交举措的重大历史意义:这是30多年来中国政府首次要求国际援助!不过,这时中国还没有主动、公开要求国际社会提供救灾援助。
1981年3月,联合国救灾署考察团到湖北和河北进行调查。中国政府告诉考察团,河北遭遇38年来最严重的旱灾。而湖北则暴雨如注。考察团官员发现,实际灾情更为严重。他们估计河北和湖北至少需要价值七亿美元的食品和其他援助物资。于是,联合国救灾署于3月23日呼吁世界各国为中国的灾区提供七亿美元的援助。
这时国外舆论指出,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依然显得保守。中国似乎仍在强调自力更生的基本原则,并有意压低受灾程度和国际援助的重要性,而且限制了求援范围,只希望联合国救灾署向灾难最为严重的湖北和河北提供援助。此外,中国求援的渠道也十分单一,各国和国际组织给中国的救灾物资都必须通过联合国救灾署。
在这一时期,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政策显得非常被动。不过,相比唐山大地震后坚决拒绝援助的态度而言,人们已经开始明白:自然灾害是一种自然现象,与社会制度无关。中国不能只尽义务不要权利,应该享有接受援助的权利。
1987~1988
1981年秋,长江上游发生大水灾,四川138个县受灾。此时中国又紧缩了接收国际救灾援助的口径,将接受救灾外援的方针改变为:不主动提出和要求援助,对方主动提供援助又不附加先决条件,可以接受。相比早些时候接受联合国救灾署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救灾援助,这一政策减少了中国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可能性和规模。因此,从1981年底到1987年夏,中国接受救灾外援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本已开放的受援之门,似乎又出现了关闭的趋向。直到1987年,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火灾使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北麓漠河境内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5万多人无家可归,200多人死亡,200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人民币。这场大火成为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特大灾难。
面对灾情,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向国际社会提出受援请求。中国政府不仅主动要求和接受援助,而且成立了统筹国外援助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接收捐赠工作。国际社会对大兴安岭火灾给予很大关注。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发来了慰问电,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捐赠救灾资金、器材、药品和食品。
在大兴安岭火灾中,中国政府不仅改变了以往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而且拓宽了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渠道,从过去单一接受联合国救灾署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援助,到接受来自国家、国际组织乃至个人的救灾援助。
1991
1991年,中国又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份。上半年,特别是五六月份开始,中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水灾,五个省、自治区发生严重旱灾。
各国驻华使馆从中国的媒体上看到了水灾情况,纷纷打电话到外交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于是,外交部将及时呼吁国际援助的建议转到民政部。7月5日,民政部综合了外交部的意见,将“以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名义向国际社会发出紧急呼吁”的报告送到国务院。
7月11日,“救灾紧急呼吁”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会议厅召开,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陈虹在新闻发布会上向中外记者介绍灾情,并代表中国政府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救灾援助。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直接呼吁国际社会援助中国抗灾!
回顾30年来中国与国际救灾援助的关系历程,会使我们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有更深刻的体会。30年前的历史条件、-氛围、国际环境和人们的观念都不可能让中国接受国际救灾援助。当自力更生被人为提高到极至的时候,闭关锁国实际上已悄然而至。随着改革开放,我们发现,接受国际救灾援助实际上既有利于国内救灾和重建,也有利于中国的国际形象。
(据《世界知识》杂志詹奕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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