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与宗教信仰
──欧美先进国家,受宗教之感化,进于文明境地,犹以政教分离,解放思想之束缚。(陈炯明 1927)
五四时期,陈炯明在漳州写了一篇文章,题为『不为罪恶的奴隶』〔陈炯明集1998,408-418;原载《闽星半周刊》第1卷,第2号,第3号,1919年12月4日,8日版〕这文章很显明的表露了炯明对宗教信仰的态度。
炯明说本人不是基督教的信徒,对于基督道理,算是一个门外汉。但是他曾阅读基督圣书,也和信奉基督教的朋友们谈论过基督教义。故此他对于基督教,不但无排斥的态度,而且逢人便劝他们去信奉。
炯明说他的法学家朋友徐季龙(谦),年来眼见中国*社会人心风俗坏至极点,便下了“救国的决心”,就去“逃儒归耶”, 很恳实很求是,笃信了基督教,又将基督道理揭出精义,宣传福音,特别提出『为上帝的子,不为罪恶的奴隶』两句圣书。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