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宗出猎图
废除运砖赎罪律令的明宣宗朱瞻基
刚直大臣上奏废弃明朝古怪条律
明初,朱元璋几次下令,除掉了许多功臣,致使朝中有才能的人大为缺乏。于是在对犯罪官员的处罚律令中,便制定了一条戴罪复职的法令。法令规定,对于一些犯罪官员,尤其是贪污官员,可以先把他们的罪行记录下来,给予一定的惩罚后,再恢复原职。戴罪复职处置犯罪官员的法令实行了很多年。
明宣宗朱瞻基继位后,于宣德四年六月十三日(1429年7月14日),正式下诏禁止贪赃官员运砖赎罪,部分废除了贪赃枉法官员戴罪复职的条律。宣宗认为这条法令没有起到惩治贪污的作用。不过真正让宣宗下定决心颁布这一法令的是吏部尚书王翱。
王翱为人刚直 不给女婿走后门
王翱,河北盐山人。明朝永乐年间,他两次参加考试,都榜上有名,深为明成祖赏识,先后提拔他为庶吉士、大理寺左寺正。宣宗时,经大学士杨士奇推荐,提拔为山东道监察御史。
英宗即位后,他奉命总督两广军务。从景泰四年到成化五年,一直任吏部尚书,历任五朝,到了晚年,成为一位“系朝野重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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