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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选秀女是哪位皇帝提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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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从顺治时就规定,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阅选时,按八旗的顺序,一般七八个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们挑选。被挑选女子的名字,每排写一张单子,留宫中存档,这种名单,在档案中称为“秀女排单”。 清宫档案揭秘 顺治皇帝是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清王朝跃马扬鞭定鼎中原后的第一位皇帝,六岁登基,八年后的仲秋,也就是顺治八年(1652)八月,刚刚年满十四岁的少年天子,迎娶了他的第一位新娘———博尔济吉特氏,她是蒙古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的女儿,也是顺治皇帝的生母孝庄文皇后的侄女。据说,这位来自蒙古科尔沁草原的皇后,容貌俏丽,聪颖任性,生活也是极尽奢华。穿戴服饰,一定要用珠玉绮绣缀饰;用膳时,如果有一件餐具不是纯金制成,“辄怫然不悦。”而且,少年皇后的嫉妒心很强,“每见貌少妍者,即憎恶,欲置之死”,让顺治皇帝极为不悦,两人的关系日渐疏远,就像天空中的参星与商星,一个升空,另一个必然降落,虽然近在咫尺,却如天涯陌路。两年后,顺治皇帝决定了却这段姻缘,宣谕:“今后乃睿王于朕幼冲时因亲定婚,未经选择。自册立之始,即与朕意志不协,宫阃参商。”顺治皇帝将夫妻不和的原因归咎于睿亲王多尔衮包办婚姻,没有经过自己的挑选,认定现在这位皇后没有统摄后宫的能力,“故当废”。顺治皇帝要废掉皇后之言一出,立即在朝廷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满朝文武纷纷上疏:“皇后正位三年,未闻失德,特以‘无能’二字定废嫡之案,何以服皇后之心?何以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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