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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遗臭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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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生于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南宋劣迹昭著的投降派代表。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卖身投靠金太宗之弟挞懒。女真贵族将他放纵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为宋高宗赵构所宠信。他杀害民族英雄岳飞,贬逐忠臣良将,力主和议,坚持投降,实行向金称臣纳币政策,成为南宋高宗一朝的有名奸相。 被纵南归 得宠高宗 秦桧出身在一个中小地主的家庭。他父亲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飞黄腾达,因此做过乡村教师。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牢骚满腹,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给,也就可以了。但自从中进士后,他就扶摇直上了。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剖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在宋徽宗,钦宗被俘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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