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1141)字鹏举,宋朝相州汤阴(今河南汤南)人。自幼勤习兵艺,20岁自动应募参军,屡立战功,金兵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1141年,岳飞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在大理寺狱风波亭。葬于杭州西湖,世代受人民敬仰。
岳飞出身于农民家庭,家境贫苦。幼年时遇到一次黄河决口,母亲姚氏抱着他坐在一个大瓮里,任水漂流,才幸免遇难。一个月后,在一位老人帮助下,岳飞和母亲姚氏才回到家里。
大水吞噬了岳家一切财产,岳家生计非常艰难。转眼岳飞已经七岁了,该上学了,大水后永和乡再也没设私熟,母亲姚多就一边操持家务,一边教他识字。岳飞从小就力大过人,酷爱武艺,学习射箭。11岁时,乡里来了一位老先生,姓周名同(陕西有名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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