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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历史,何以职业史家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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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历史教学和历史教科书编纂的各种问题进行反思,2006年3月25日在清华大学出版社召开了“历史教学与教科书编纂”座谈会,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以及《历史教学》编辑部的三十多位专家学者与会,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上述他的发言正出于此。
关于历史学问题,清华大学的何兆武先生(此次讨论会因病未能与会)认为,历史学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史实的认知,第二个层次是对第一个层次所认定的史实的理解与诠释。(何兆武《历史学是科学吗?》,载何兆武《历史理性的重建》,10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这两个层次其实也就是历史教科书所应该具有的两个方面,教科书一方面要传授知识,告诉学生基本的历史史实,然而这些“史实”其实与第二个层面“史实的理解与诠释”是无法分离的,而且这种理解和诠释往往决定了传授什么样的“史实”给受众。所以,教科书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中国古代有“灭其国,先灭其史”的说法,现代世界似乎在越来越走向全球化的普遍主义,但教科书却越来越具有更强烈的民族、传统、国家认同的现实意味。比如,以色列的历史教材,就特别突出犹太人的历史谱系,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国家,他们觉得必须写出自己的历史。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中国古代的史学编纂大体遵照的是“戒鉴史学”的思路,比如《资治通鉴》的名字具有的涵义。中国自从进入近代以来,开始按照新的方式编写历史教科书,像早期的夏曾佑《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刘师培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以及一直到晚近还在使用的郭沫若、范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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