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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与传统士人的社会求偿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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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士”到“仰禄之士”的身份转变,庆幸自己已经叩开仕途大门,从而可以青紫加身、耀祖光宗,个人的匡世济民之志得以实现的时候,他心中萌动的还有汹涌的对亲族的回报之情以及对自己多年艰辛付出的求偿愿望的潜流。长期的精神压抑、经年苦读的艰辛、经济的窘迫、前途的不确定性等诸多因素纠结缠绕在士子们的心灵中,在内心的挣扎扭曲中畸变为强烈的社会求偿心理。这一士人的群体社会心理,在适当的环境中,就会被激发而衍生为实际的社会求偿行动。一旦科举成功后,社会求偿心理获得实现机会,士人们就会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平衡,包括合法的途径,当然也包括不合法的手段。由此,对于一些士人入仕前后判若两人的行为方式就不难理解了。而且,淹滞科场时间越久,其心理越不平衡,求偿心理就越强烈。
明代中后期的科举考试被时人理解成这样的过程:“今时学者,但要读过经书,更读旧文字千篇,则取青紫如俯拾地芥矣。夫读千篇旧文,即取青紫,便可荣身显亲,扬名当世。”(《四友斋丛说》卷3)而早年贫寒,甚至仰赖地方官府支持其学业的严嵩当国后的疯狂聚敛行为,可以说为士人社会求偿心理的存在与实现提供了佐证。
唐代诗人元稹祭奠亡妻的诗作“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遣悲怀》之一)在对出仕前贫贱生活的辛酸回忆后,即是出于对自己寒微时对妻子辛劳持家的愧疚之情而产生对亡妻心理补偿的现实表达。通过科举成名后的元稹得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寻求心理平衡,而那些功名未遂的士子们又通过什么手段来取得心理平衡呢?见诸历史文本记载的多是科举成功者的得意炫耀和意气风发,是求偿心理的达成与实现。在一个注重成功、看重科举结果的传统社会里,对士人的评价单一,对士人心理关怀的忽视始终存在。那些科场-者沉浮于社会的下层,他们的诉求无人问津。在此,我们似乎可以理解明代文人中屡试不第的徐渭发狂变态的举动了。可以肯定地说,徐渭的发狂行为,是他积淀一生的求偿心理始终无法满足而转向内心的逆向爆发,是其精神自食发展的逻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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