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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分期与秦至清社会形态命名

    冯天瑜


        [摘  要]历史分期是从总体上把握历史体系的有效方法,近代以来史学界围绕中国历史分期作过长期探讨,而至今仍聚讼纷纭。当下流行的历史分期,将以君主集权为特征的秦至清两千余年称“封建社会”,有悖“封建”本义,且与社会性状全然不同的西欧中世纪封建制、日本中世及近世幕藩制混为一谈。而在此种泛化封建观出现以前及之后,曾有中国学人将这一历史阶段称“君主专制全盛之时代”、“霸朝”、“统一的郡县帝国时期”等等;欧美日本学者也多将先秦称“封建社会”,将秦至清称“家产官僚制”社会、“官僚主义”社会等,均不赞成以“封建社会”指称秦至清两千多年。其实,秦汉至明清去封建渐远,称“封建社会”名不副实。这两千年间贯穿性三制度是:宗法制、地主制、专制帝制。故宜以“宗法地主专制社会”称之。

        [关键词]历史分期  社会形态  封建社会  宗法地主专制社会

        [作者简介]冯天瑜(1942—),男,湖北省红安县人,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6)04-00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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