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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旗回屯对黑龙江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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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影
清代乾隆年间开始实行的京旗回屯是清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经嘉庆、道光直到光绪年间,清廷先后移驻京师闲散旗丁3700多户,共15000多人至今天黑龙江省境内的拉林、阿城、双城、呼兰等地进行农业生产并练习满语骑射,这对当地的开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其实京旗回屯最初的本意主要是为了解决驻京八旗的生计问题。清朝定鼎中原以后,对旗人采取了“恩养”政策,生活所需全部由国家供给,并相继建立了份地制度和粮饷制度,其目的就是使他们能够生活无虞,全身心地投入军事作战,以保证大清帝国政权的稳固。然而从康熙中期开始,随着政权的稳定,旗人人口急剧增加,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时,已从顺治五年(1648年)的男丁346931人,上升为696681人。同时,由于清政府严禁旗丁从事农、工、商各业,普通旗丁除了披甲当差外无任何额外收入,致使其生活处于不断恶化之中。到乾隆初年,一部分中下层旗人已陷入“无钱粮,又无产业,实无糊口之资”的地步。这不仅使八旗制度出现了危机,也直接影响了清政府的统治。为此,自康熙朝至乾隆朝,清廷采取汉军出旗、八旗非正身旗人出旗为民、设立井田、赏赐银两、赎回民典旗地、建立养育兵等措施来缓解八旗的生计问题,并为此耗费了巨额帑项。然而收效甚微,更严重的是这些措施进一步助长了八旗官兵的依赖性,生计问题还是没能彻底解决。
乾隆初年,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便开始探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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