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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晋商的经营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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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明 赵书华
明清时期(14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以经商著称于世的晋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贯于商业经营之中,将其作为立业处世所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从而谱写了人望益高、信誉昭著、近悦远来、生意兴隆的辉煌商业篇章。
晋商经营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尤其在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团队精神、经商爱国、诚信为本、号规制度、人格修养等方面,均有着良好的建树与风范。
敬业精神。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封建社会中,传统的观念是重儒轻商,在四民中以士为首等,商为末等。但明清晋商却把商与士农工同等看待,同样敬重。山西柳林县《杨氏家谱》载:“天地生人,有一人莫不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业不可废,道唯一勤。功不妄练,贵专本业。本业者,所身所托之业也。假如侧身士林,则学为本业;寄迹田畴,则农为本业;置身曲艺,则工为本业;他如市尘贸易,鱼盐负贩,与挑担生理些小买卖,皆为商贾,则商贾即其本业。”明清以来,在山西以商为荣渐成风气,山西榆次人常麒麟已选拔贡,却弃儒经商。他说:“子贡亦贤人,吾从子贡。”祁县人申树楷,15岁入合盛元票号,兢兢业业,视号如家,后被提升为营口分号经理。他为了发展票号业,渡海赴日,历经艰险,终于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创办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海外银行。由于山西人重商、敬商,所以在山西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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