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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钱境外流通浅薄研究之一--谈宋钱在辽朝的流通(2)

    由止。本朝岁铸钱以百万计,而所在常患钱少,盖散入四夷,势当尔也。”(4),看来宋钱在辽朝境内流通数目之大为使臣所证实,以致辽朝“公私交易并使本朝铜钱”。
        哲宗绍圣年间,郑价出使辽朝,看到“北界支到抬箱入例物见钱七十余贯并是国朝新铸钱宝。”(5),看来宋朝没增铸新钱,不久就会流通到辽朝境内。
        从宋朝君臣的讨论和宋朝使臣的所见所闻可以得知,宋钱确实在辽朝境内流通数量很大。
        (二)从宋朝钱禁窥知宋钱入辽一景
        宋朝为了防止铜钱外流,制定出一些列法律和法规,从这些法律和法规,我们可以窥见宋钱入辽的情况。
        在仁宗庆历元年,由于铜钱外流的严重性,宋朝最早制定出禁止铜钱外流的法律“以铜钱出外界一贯以上,为首者处死;其为从,若不及一贯,决配远恶州军本城。”(6)
        但是此法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仁宗嘉祐年间,又制定出更加严厉的《嘉祐编敕》,内容是“一将铜钱出中国界者,河北 陕西 河东不满一百文杖一百,一百文徒意念,没一百文加一等,至徒三年,决讫刺配远恶州军牢城;一贯以上为首者处死,从者决讫刺配远恶州军牢城。”(7),与庆历元年的法律相比,金额在一百文以上就要处罚了,可见法律不仅没有起到遏止的作用,反而更加严重,因而指定出了更加严厉的法律。其中河北 河东都是针对辽朝的。
        仁宗天圣七年,针对河北士兵与辽朝交易而使铜钱流出的问题,宋廷下-“河北州军自今厢禁军兵士与北客(辽朝商人)偷递违禁物色并见钱及与勾当买卖捉获者,内禁军从违制定,厢军从违制失断遣,并刺面配广南牢城收管。”(8)
        宋朝在两国在边境上设立榷场,进行正当交易,如雄州 霸州 广信军 安肃军等。宋朝为了防止铜钱外流,屡次下-,如仁宗皇祐三年下令
        “雄州 广信安肃军榷场北客市易多私以铜钱出境,自今巡防人等凡三告扑得所犯人,并迁一资。”(9),这是鼓励抓捕。
        神宗熙宁三年规定“雄霸州,安肃军三榷场”“合支见钱除充北客盘缠等钱外,余令算腊茶行货,如违,其监专使臣等并依透漏违禁物条,从违制并故失公罪。”(10),这是防止辽朝商人将铜钱带出境外。
        哲宗元符元年三月颁行“将铜钱出雄霸州 安肃广信军北梢门并过鲍河入两地供输地分等法”(11)
        但是依然没有发挥巨大作用,徽宗政和元年四月,宋廷下令“自今将铜钱出雄霸州 安肃广信军等处随所犯刑名上各加一等断罪。”(12)
        以上这些条款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一般说来,统治者屡次下令禁止的事物正是专制朝廷行使权力的薄弱环节,否则他们便会自吹自擂而不是三番五次下-了。如果禁止铜钱外流的法律执行的好,宋朝就应该出嘉奖令或者是自夸行使地好的诏令,但是没有。而是屡次下令禁止铜钱外流,而且处罚一次比一次严厉,三番五次地禁止。我们切不可被宋廷的法令蒙蔽,从这些三番五次的法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宋钱在日以继日地不断又宋辽边境流向辽朝。


        (1)本节主要参考汪圣铎先生的《两宋货币史》
        (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八五
        (3)《长编》卷二八三
        (4)[宋]苏辙《栾城集》卷四一《论北朝所见于朝廷不利事》
        (5)[宋]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四
        (6)《栾城集》卷四一
        (7)[宋]张方平《乐全集》卷二六《论钱禁铜法事》
        (8)[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宋会要》)食货三六之二二
        (9)《长编》卷一七一
        (10)《宋会要》食货三八之三一
        (11)《长编》卷四九五
        (12)《宋会要》刑法二之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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