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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清时代的妓院到晚清八大胡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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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洪烛
谈论妓女,是比较敏感的话题。但在旧时代,妓女也包括在三教九流的范围之内,与贩夫走卒无异。因而我辈在梳理城市的往事时,似乎大可不必刻意回避。
虽然唐宋的诗人(譬如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杜牧,以及擅长写“花间词”的柳永)与妓女 的关系很密切,但妓女的影子仍然很难登上大雅之堂,顶多属于“民间团体”罢了。到了元朝,取代柳永地位的是关汉卿,他作为当红的词曲作家出没于勾栏瓦舍之间,与媚眼频抛的歌伎舞女们打情骂俏。关汉卿生长于元大都,堪称正宗的“老北京”了,他在脂粉堆里一样能找到大腕的感觉。
对妓女的记载一般只能见之于野史之中。恐怕要算《马可·波罗游记》,较早介绍了北京地区(时称元大都)妓女的规模与状况。马可·波罗说,新都城内和旧都(金中都)近郊操皮肉生意的娼妓约二万五千人,每百名和每千名妓女各有一个特设的官吏监督,而这些官吏又服从总管的指挥。给人的感觉是,元大都对妓女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而督察大员则相当于百夫长或千夫长,行之有效地统率着天子脚下的红粉军团。妓女甚至进入了这个欧亚大帝国的外事(外交)领域:“每当外国专使来到大都,如果他们负有与大汗利益相关的任务,则他们照例是由皇家招待的。为了用最优等的礼貌款待他们,大汗特令总管给每位使者每夜送去一个高等妓女,并且每次一换。派人管理她们的目的就在于此。”妓女的“觉悟”好像也挺高,“都认为这样的差事是自己对大汗应尽的一种义务,因此不收任何报酬”。不知马可·波罗统计的妓女数目是否有夸张的成分?其中是否包括未正式注册登记的暗娼?而“卖*妇除了暗娼以外是不敢在城内营业的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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