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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对创制西夏文的各种歧说

    bsp;   《续资治通鉴长编》是南宋李焘所撰北宋九朝编年史,其中卷一一九记述:

        赵元昊自制蕃书十二卷,字画繁冗,屈曲类符篆。

        以上记载中,除创制时间的歧异外,关于创制人物又有(1)元昊自制说,(2)遇乞创制说,(3)元昊创制、野利仁荣演绎说三种。
        历史文献关于西夏造字的不同记载,使后世学者对这一重要问题的看法,长时间得不到一致意见。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西夏王朝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且对西夏-的演化也有密切的关系。因而是研究西夏文史的专家们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记载德明时期创造西夏文的文献,仅为《辽史》一种,而《辽史》对史料的处理有不少模糊紊乱之处,所记西夏文的创造时间就是其中的一例。该书和《隆平集》等书的有关记载颇多重复,只是把元昊误为德明。
        元昊时期创字之说,史书多次记载,上列几种文献除《宋史》与《辽史》同时外,其他都成书较早,与西夏文造字时间较近,自然也就增加了资料的可靠性。
        确定西夏文创制的时间,西夏人记载的文献是比较可信的,应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在一篇西夏人撰写的  《妙法莲华经序》中有这样的记载:

        ……此后,风角城皇帝,以自国语言,兴起蕃礼,创造文字,翻译经典,武功出众,德行殊妙,治理民庶,无可比喻。
        
        这里创造文字的风角城皇帝即是元昊。因此,西夏文创于元昊时期就更为可信了。
        分析德明和元昊两人的特点和所行政策,对解决这一问题也有帮助。德明虽也与宋朝发生过矛盾和争战,但基本上保持了对宋朝的臣属关系,特别是在其后期,竭力主张与宋朝和好。元昊则十分强调本民族特点,他能“创制物始”,是一个敢于标新立异的人物。元吴曾多次劝说他父亲不要臣属宋朝。两人在对待本族的特点上,看法相距甚远。元吴把创造西夏文看作是立国称帝、发展西夏文化的一个基本条件。《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上)记他在称帝后给宋朝所上表章中说:

        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礼乐既张,器用既备,吐蕃、塔塔、张掖、交河莫不从伏。称王则不喜,朝帝则是从……

        这是元昊时期造字的又一有力证明。
        西夏文字为元昊时期所创,那么,到底是谁创制的呢?西夏文字创制时,正是元昊全面准备立国称帝之际。经常忙于建国大计和军事征讨的元昊不大可能亲自工作则是由大臣野利仁荣等主持完成的。野利仁荣是元昊称帝的谋主,被封为“莫宁令”(天大王),是西夏第一文士。他创造文字,翻译典籍,主办蕃学,为西夏文化事业的开创和发展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他死后,元昊曾三次前往哭吊,给以厚葬,赠为富平侯。其实,《宋史》中就有一段文字明确记载造字者是野利仁荣,卷四八六《夏国传》(下)记绍兴三十二年(1162):

        始封制蕃宇师野利仁荣为广惠王。

        追封野利仁荣的是西夏仁宗仁孝,他十分重视文治,对西夏文的创制者自然是知道的。他是元昊的嫡玄孙,若为元昊所创,他决不会随意把这份功劳归之于野利仁荣,这条记载为西夏文的创制时间和创制人
        同时提供了确切的证据。在西夏文诗歌《颂师典》中,也明确记载造字者是“野利”。因此,说西夏建国前由元昊提议,下令,野利仁荣主持创制西夏文是可信的。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创造文字的前提。西夏在建国前,已步入封建社会,-、经济均有长足的进步。与党项族关系十分密切的汉族已有数千年的文字史,西南方的吐蕃、北边的契丹、西北部的回鹘都先后创制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文字。这时,自认为可以和宋,辽相抗衡的西夏,自然会把没有自己的文字作为一个民族政权的很大缺憾。从实际应用看,境内党项族的交际,特别是官署的设置、文书的往来都很需要文字。西夏大力推行佛教,作为主体民族的党项族要传习佛经,因此翻译佛经的需要也会促进民族文字的产生。西夏和宋朝交往很多,以前往来表奏只用汉文,显然与西夏统治者突出民族特点的思想相悖。总之,从各方面看,元吴时期创造文字巳成为社会所必需,是大势所趋,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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