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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解释·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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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卓恒
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让史料说话”,根据史料把历史事实的来龙去脉叙述清楚,无需对史实作解释。因为任何解释都只是解释者自己的主观认识,都会损害历史的客观性。但对此持异议者却指出,史料本身不可能“说话”,对任何史实来龙去脉的叙述都是叙事人对史实的解释。例如,司马迁叙述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经过,说到李斯奏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坑儒。谁能否认,这一叙述本身就包含着“李斯的奏折是秦始皇决定焚书坑儒的一个原因”这样一种解释呢?显然由于这后一种说法更有说服力,现在还信奉前一种说法的人似乎不多了。
解释就是说出理由。要说出理由,就需要某种理论,这也是当今许多西方史家都具有的共识。那么,需要什么样的理论呢?许多西方史家认为,不需要什么大理论,只需“常理”(truism)就够了。所谓“常理”,也就是“人总要趋利避害”之类的“不言而喻”之理。例如,诺曼底的威廉在1066年征服英格兰后,本来有足够的实力趁势征服苏格兰,为什么不去征服呢?就因为第一,他已经有了足够多的土地分封他的附庸;第二,苏格兰王马尔科姆已经向他宣誓效忠,不必再担心他骚扰英格兰。既如此,就没有劳师远征的必要了。可是,这样的“常理”解释力显然十分脆弱。因为它不能说明,威廉和他的附庸为什么就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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