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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上的“德治”与“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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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
内容提要
在中国古代社会,“德治”与“刑治”既是最具中国文化特色的*理念,也是历代*实践中相辅相成的两个侧面。
在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儒家崇“德”,法家重“刑”,但“为政以德”仍是不同学派共同高举的*文化旗帜。不同时代不同人物对“德治”与“刑治”的不同主张与不同选择,既丰富了中国传统*学说,又对*生活的活跃和*思想的成熟具有积极意义。
考察中国传统社会*运作的实际,可知“德刑并用”是历代统治者最常用的统治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的“暴政”往往要以“德治”包装,而在王道主义的口号下又往往兜售“刑治”的货色。最重要的是,“德治”也好,“刑治”也罢,被治的都是老百姓。
“德治”和“刑治”,是中国古代*管理形式的两个侧面。在行政实践中,究竟应当以“德治”为主还是以“刑治”为主,历来存在分歧。事实上,比较高明的*家在施政中往往兼用“德”、“刑”两手,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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