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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招魂习俗与《招魂》

    李中华


        先秦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生命是元气变化而成。魂是阳气,魄是阴气,魂魄会合成为一个具体的生命。人之初生,便有精神依附于形体,精神为魂,形体为魄。人之将死,则魂气上归于天,形魄下归于地。这就是人的生命往复轮回的过程。 

        人的魂灵若是离开了形骸,短期的就会致病,长久的便是死亡。于是在先秦习俗中,便出现了招魂复魄的仪式。这种习俗后来融入礼仪,成为古代葬礼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儒家经典称之为“复”。“复”,就是使离散的游魂复归于形体之意。在先秦等级分明的社会里,招魂的礼仪因为死者身份的差别而有着不同的规定。 

        据《仪礼·士丧礼》记载:士人如果寿终正寝,则由一人招魂。招魂者头戴爵弁,身穿朝服,从东边的飞檐登上屋顶,手里持着亡者生前所穿衣服,向着北方连叫三声死者的名字,招呼亡魂归来。然后将衣服投于前庭竹箧中,招魂者则从西边的飞檐退下。前庭受衣者登上台阶,将衣服覆盖到死者尸体上。如果死者人不复苏,那就是真死,该正式办理丧事了。 

        倘若不是寿终正寝,而是出使、朝会、旅行在外而死,那又另有规定。《礼记·杂记上》记载道:诸侯在朝会时死在国宾馆里,招魂的仪式如同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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