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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清史》的两点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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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依正史的规范修史,编写得再完美,其史料价值的原始性也不可能超越上世纪的《清史稿》,更难于强求后人,要他们将清档案等原始记录弃置不顾,而将新编清史奉为正史史料使用,如同治唐史者使用《新唐书》一样。
就文字而论,目前的中年学者,许多人即使写繁体字,也时而不乏错别字。六十以上的老年学者,谁也难以得心应手,写出漂亮的古文。相形之上,上世纪修《清史稿》的遗老们,其古文水平确是高于今人。如果决定用古文写作,只怕难以使所有的参加者成为写古文的高手。其实,二司马等人的不朽史笔是时代的产物,虽然具有永久的魅力,后人强欲追拟,不免是东施效颦。当然也有一条“捷径”,就是将《清史稿》之类文字改头换面,做文抄公。这无疑是一切有志气的史家所不屑为。
如果依现代史学的思维修史,则现代史学的特点恰好在于不断更新,尤其是史料太多的清史,旧的研究成果被推翻、被更新的事,屡见不鲜。在研究长河中,任何成果只能是阶段性的。最好也只是里程碑式的。任何人也无力使研究长河在自己足下凝固,不再向前奔流。
以上意见涉及新修清史的定位问题。作为千虑之一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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