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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评价应遵从多民族国家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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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双碧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有着共同的民族利益,共同的祖国。对那些因民族战争出现的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从多民族国家的角度出发。气节观在古今历史人物的评价中,一直是个突出的标准。崇尚气节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在评价历史人物时,气节是必须考察的标准之一,但不是惟一的标准。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有着共同的民族利益,共同的祖国。但是,由于各个民族的文化构成、生活习俗以及地域分布不同,各民族之间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和抗争。因此,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一方面是友好合作、融洽和谐、和睦相处;另一方面在中国历史上由于有过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民族之间以强凌弱、兵戎相见,也时常发生。对这些因民族战争出现的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从多民族国家的角度出发,分析战争的性质,以及相关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并对他们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历史人物的评价应以多民族国家为前提正是由于我国历史上就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历史上建立的政权或活动区域,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所以,我国的历代王朝,都不把少数民族排斥在中国之外,即使民族间矛盾非常尖锐,战争非常激烈,如汉对匈奴、唐对突厥、宋对契丹、女真、清对蒙古的噶尔丹等等,不论是谁战败,都只是改变了臣服关系,或兼而并之。历代统治者都把征服一些不驯服的民族,看成是巩固政权、整肃环宇的一部分,从来没有把这些民族的政权看成是外国。所以,有作为的皇帝,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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