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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与民变浅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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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俊玲
二十世纪初,在经历了义和团运动与八国联军侵华的交相煎迫后,清王朝终于被迫以改革的姿态宣布变法图强,由此开始了其覆亡前的十年新政。学术界一般称之为清末新政。由于新政的内容涉及*、军事、经济、教育等方方面面,并由此引起新旧观念的碰撞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而导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各地民变风起。据当时的史料记载,从繁华城镇到穷乡僻壤,民变“几乎无地无之,无时无之”,其范围之广,频率之快,类别之多,为历史所罕见。这种广泛而多样的民变反映了“新政”时期急剧的社会动荡与变迁,同时也显现出民众在变革时期的复杂心态。
新政与民变相随
1901年1月,“西狩”西安的慈禧太后在痛定思痛后,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变法诏令:“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刻责,深念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在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其渐图富强。”(《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02页)这项变法诏令宣告清末新政拉开序幕。在此后的十年中,清廷进行了多方面的变革,如编练新式军队、奖励发展实业、兴办学堂、鼓励留学、筹办宪政等,各种变革措施交相出台。与此同时,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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